河北高邑县城区将恢复常态化限行
按照《高邑县政府关于启动县城区域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20年10月起,在县城区实施常态化限行措施,对违反限号的车辆实施电子警察抓拍。
一、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石家庄市保持一致,每日7:00至20:00限行两个机动车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制机动车通行。
二、限行区域
高邑县城区南至千秋路(不含千秋路)、北至太行路(不含太行路)、西至107国道(不含107国道)、东至东环路(不含东环路),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如遇重污染天气,按照县级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要求执行。
三、限行不包括以下车辆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察救援、民生保证、环卫作业车辆和公交车、出租车、金融运钞车、电动和油电混合新能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