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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年底前各设区市创建不少于5个绿色社区
日期:2020-09-24 浏览

9月21日,河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河北省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河北省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改造、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以河北省各城市(含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为创建对象。2020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要制定本市创建方案,全面启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鼓励支持一批居民热情高、创建基础好的社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年底前各设区市(包括所辖区和县级城市,下同)要创建不少于5个绿色社区,定州、辛集市要创建不少于2个绿色社区。2021年,各市对绿色社区创建的经验进行推广,扩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年底前,各市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2022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市有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根据方案,各市将从五个方面推动绿色社区创建。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稳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重点整治小区及周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私搭乱建等环境问题,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通信线缆规整,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暴露出的问题,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方案要求,各市要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