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泽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按照“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总体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多措并举,有效统筹,有机贯通,推动生态建设稳步提升。
深泽县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段,聚焦全县林业发展重点难点工作,发挥“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县级林长主动巡林护林,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总林长、县级林长累计巡林81次,研究问题5件,解决问题5件,全县327名县、乡、村林长全部按要求不定期开展巡林。
同时,为促进县级林长制协作单位间的沟通协作,将检察、公安、应急、财政等与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纳入林长制协作单位,20个林长制协作单位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通过联合督察,联合巡查执法,形成保护合力,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为全面开展林长制督查和考核评价工作,科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县林长办印发了《深泽县林长制县级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林长制改革的具体职责,规定了考核内容。此外,建立奖惩并举机制推动林长制考核科学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林长制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
林长制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合理确定各级林长具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适时报送提醒函,协助林长履职尽责。建立了林长+护林员+执法人员护林机制,做到了每片林每棵树都有人管。通过努力,县级林长办公室做到“四有”“四上墙”“七入档”;乡级做到“两有”“四上墙”“七入档”;村级做到“三上墙”“一入档”。通过广泛宣传,在重点区域和显著位置统一设置林长制公示牌等形式,促进了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深泽县按照“五绿”的总体要求,坚持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了“林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目标,将为加快建设“小而精、小而美”的魅力深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