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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正定县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日期:2023-03-08 浏览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为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发展基础,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石家庄市正定县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全县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理顺党支部、村(居)委会、村(居)监会、村(居)民代表会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通过文件、制度、培训等形式明确和重申各自职能,重视村(居)监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履职尽责,关注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转,形成统一协调、运转有序、监督到位、精干高效的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

建立上下贯通的基层组织网络,强化党群联动,在党的组织内部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支部、党小组“三级网格”,全面实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每名党员包联10户左右农户,通过开展谈心家访和结对帮扶活动,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以党员、村(居)民代表包联制度为依托,以微信群为基本形式,建立从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到一般农户的“三级网格四级包联”制度。城区街道充分依托“常山红”平安志愿者队伍、“帮大哥、帮大姐”人民调解协会和“红色物业”组织以及社区在职党员,建立“四级包联”。

成立“乡贤议事听评会”,以议事参事为平台,培育共治土壤,进而实现乡村自治。各乡镇积极挖掘培育乡贤群体,包含本地致富能人、文化骨干、老党员、老干部等有声望、有能力人士,推动乡贤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积极吸收优秀乡贤进入基层党组织,聘请乡贤担任“外挂村(居)干部”“顾问团”,全面构建“乡贤参与、乡级管理、村级自治”乡村管理新格局。

健全“红白理事会”。理事会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村(居)民破旧俗、树新风,打造“党风清正、权力清源、作风清新、干部清廉、村风清朗”为内涵的“五清”村居。

完善“村规民约”。各村(居)依据本村(居)实际,就本村(居)的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等方面制定或修订本村(居)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基层自治、德治,乡村善治和乡风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