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安委办印发通知,从6月21日至7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查核查工作。
督查核查范围包括对危险化学品、燃气、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行动“回头看”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四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复查核查。
主要督查核查6项内容:对照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抽查、安委办核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实地复查核查;15个重点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纳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企业排查目录,特别是在建企业、已建成未验收未投产、近期发生事故企业全部纳入排查整治工作范围情况;各县(市、区)在执法检查中,对非法违法企业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情况;相关通知的落实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期间新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以及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日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各督导核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调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分包县(市、区)开展督查核查,对督查核查中发现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跟踪督促整改。督查核查每个县(市、区)部门不少于4个、乡镇不少于2个、企事业单位不少于6家。要聘请有关专家开展督查核查,对存在突出问题隐患的企业,要督促相关县(市、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