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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区2021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27日起开始受理
日期:2021-04-27 浏览

石家庄市区2021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分配通告

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现将2021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公开分配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此次配租的公共保障房共涉及81个小区,具体房源套数、租金及物业费标准、面积范围、小区坐落等情况明细如下:

(房源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所的实测面积为准;物业费标准最终以物业管理单位公布的为准)

二、受理范围

本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已取得保障资格且未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家庭成员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保障对象;

(3)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4)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

(5)18周岁以下孤儿。

三、受理时间

2021年4月27日--5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方式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1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1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五、公开摇号 

5月21日,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各区公开摇号分配。

特别提醒:

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裕华区: 86578228  桥西区:66086909

新华区: 86952339  长安区:86252934  

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