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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藁城:藁城籍和常驻藁城的人和车无论持何种通行证,一律不得离藁
日期:2021-01-12 浏览

石家庄藁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藁城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和民生车辆通行有关事项的通告(四)》。通告中表示,从检测检疫卡口进入我区运输肉、菜、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应急设备,抗疫救灾物资,外省市支援我区抗疫医务人员等情形的车辆及人员,登记后经验证健康码合格,体温测量正常,可直接放行。藁城区实行严格出境管理,藁城籍和常驻藁城的人和车,无论持有何种通行证,一律不得离藁。

通告全文如下:

鉴于我区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根据河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和民生车辆通行保障的通知》、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印发《关于调整三道防线路面检查站勤务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路面检测检疫卡口的勤务做如下调整:

本通知所称的应急和民生车辆,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

1.从检测检疫卡口进入我区运输肉、菜、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应急设备,抗疫救灾物资,外省市支援我区抗疫医务人员等情形的车辆及人员,登记后经验证健康码合格,体温测量正常,可直接放行。

2.对驶入我区检测检疫卡口的军车、警务用车、救护车,经验证健康码合格,出示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后直接放行。

3.对进入我区的各级督导检查慰问工作组,经验证健康码合格,出示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后直接放行。

4.对支援我区防疫物资的车辆,经查码测体温合格登记后可直接去往目的地,驶出时提供我区发放的通行证(在出行卡口予以办理:需提供收货企业出具的包含送货车牌号、司机姓名和收货种类数量等信息的请予放行证明),并经“四必查”和登记,人员和车辆消杀后,予以放行。

第二类

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生活物资、防疫物资运输等维持正常生产生活运行车辆,需要入藁城送货的,石家庄市域外车辆可从高速口进入我区;石家庄市域内车辆入藁城需要办理石市域通行证(请向当地防控办咨询办理)。上述两类情况需经验证健康码合格,出示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后登记放行。

第三类

群众急病就医等,确属紧急且在藁城区内无法解决的疑难急重病症,必需外出藁城解决,需办理石市域通行证,经验证健康码合格,人员出示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后,登记放行。

第三类车辆通行证办理路径:由石家庄市防疫指挥机构将通行证下发至区防疫指挥机构,按照“谁发放、谁负责”原则,授权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按需严格发放,并落实编号备案,区分不同事由,规定通行证有效时限。

藁城区实行严格出境管理,藁城籍和常驻藁城的人和车,无论持有何种通行证,一律不得离藁。公务出行须经区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取得市域通行证方可出行。

外来送货车辆出境,需原车原人原路线出境,禁止运送藁城人员出境,出境时各卡口需要严格执行“四必查”和消杀程序,登记后予以放行。

各卡点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对进出车辆消杀,登记人员严格执行间隔1.5米安全距离的标准。

交通防控组24小时专线电话:0311-88358721

藁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