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参保群众待遇工作,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达70%,大病支付比例提高到60%。
据介绍,河北省医保局将按照公平普惠原则,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全省2020年底前,全面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建立门诊统筹制度,重点用于解决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多发病、常见病,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进一步加大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患者覆盖面,确保 2020年底前符合“两病”认定条件患者全面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待遇。
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起付线降低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开展大病保险取消封顶线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继续保持贫困人口倾斜政策,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支付封顶线。
抓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推进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联盟采购,认真落实国家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4+7”药品采购第二个采购周期和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以及京津冀人工晶体带量采购和三明联盟城市非一致性评价药品采购中选结果。同时,做好国家组织的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中标结果的落实工作,启动全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挤掉药价的的虚高成分,降低老百姓用药负担。
加强医保目录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医保药品目录落实情况监测机制,及时将消化药品调出本地医保。将医保目录使用率纳入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和基金监管范围,将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且区域布局合理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加强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考核管理,将协议管理和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协议续签、年终清算等相挂钩。
此外,全省将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预付周转金制度,推进邯郸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稳妥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各地普遍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按床日、按人头和按病种分值(点数法)付费等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