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的朋友注意了!如果您打算明年让孩子在石家庄市上学,那么,请您务必于今年11月底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确保2021年5月31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进而保证子女顺利就学。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石家庄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在我市申领居住证,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方可申领。对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具备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居住地市区、县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半年;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教育局联合提示: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如果随迁子女2021年选择在石家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您务必于今年11月底前携身份证(或户口簿)、1张免冠一英寸照片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以便您能够在2021年5月31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
此外,办理居住证业务不收费,请大家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务必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业务,避免上当受骗,影响入学就读和办理其他业务。